2019年10月18日上午,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召开,法院合议庭成员、政府代表、管理人代表、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各债权人等共计七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议召开本次会议。华泰所合伙人贾辉律师、华泰所律师陈超、鲍秀坤、郭跃伟、阮成玲及工作人员贾佳出席本次会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场 林州市昌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为由,向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8日裁定受理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但因未找到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经管理人报告,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3日做出(2018)豫06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破产并予以公告。根据管理人的提议,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8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破产工作进行通报以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经债权人现场表决,顺利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河南宇风汽车有限公司的破产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立新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主导,合议庭成员单明霞、罗惠莉对本案相关法律文书进行了宣读。 ▲合议庭宣读相关法律文书 管理人代表就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及表决规则等事项向债权人会议进行了通报,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及表决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代表华泰所合伙人贾辉律师宣读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告
▲华泰所律师陈超宣读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华泰所律师鲍秀坤宣读表决规则
▲债权人会议主席王瑞平主持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强有力的正确领导、监督、支持下及华泰所破产管理人律师团队的努力工作下,由各方积极参与,按照法定原则公正、合法、有序地进行,取得了圆满成功。会议由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王瑞平主持。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系河南省一级破产管理人,清算与破产法律事务部是华泰所的核心法律事务部之一,事务部致力于企业并购重组、公司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衍生诉讼等相关业务,截至目前事务部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已有50余起,清算与破产团队目前已为16家省属或二级国企的破产清算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华泰破产团队对破产案件办理及衍生法律事务有丰富经验,我们将继续秉承“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的华泰理念,为僵尸企业处置、国企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