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所作为管理人成员出席晋鑫化工公司破产清算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9年7月28日上午九时,河南晋开集团郸城晋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鑫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郸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召开。法院合议庭成员、管理人、债权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共计一百二十余人参加本次会议。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成员出席本次会议,华泰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刘学志,华泰所合伙人赵思恩,华泰所合伙人、文化宣传管理部部长刘志,华泰所律师赵锦辉、石亚坤、冯韬、孔慧芳、阮成玲、宁艳东、吴寅博、张志强、马晨源、谢依霖及管理人工作人员张浩然参会。

▲会议现场
晋鑫化工于2019年3月19日被郸城县人民法院裁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在强制清算过程中,因处于严重资不抵债且无继续存续的可能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明显具备破产原因,于2019年6月3日被郸城县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3月22日正式进驻晋鑫化工厂区,先后被郸城县人民法院指定作为清算组成员、管理人成员为债务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开展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工作。期间,项目团队认真完成了对债务人企业的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清查工作,并接受债权申报、债权审核、出具债权审查报告、编制债权表、拟定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筹备本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合议庭成员对本案相关法律文书等事项进行了宣读告知,管理人代表就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权人审查规则、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委会选举规则、授权债委会行使职权的报告、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事项向债权人进行了宣读,上述相关报告均经全体债权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过半数通过。审计、评估机构亦就其相关工作情况向债权人会议作报告。


▲华泰所刘志部长通报债权审查规则并宣读提请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华泰所石亚坤律师宣读债权人委员会选举规则及其成员提议

▲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报告相关工作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晋鑫化工破产清算阶段性工作的完成,在之后的工作中,管理人将继续依法履行职务,恪尽职守,力求通过管理人严谨积极的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后合影
会议花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