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8日上午,为传达郑州市、金水区下达的会议精神,以及结合中央主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针对律师“维权”黑幕的评析报道,我所在会议室召开关于律师执业教育整顿会议。刘学志主任、李宏伟、马力、黄江明副主任出席会议,王纯副主任主持会议。

会上,我们围绕人民日报发表锐评“律师怎样拥抱法治大时代”一文来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我们对如何界定法律在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定位,以及律师执业的风险问题、律师职业的操守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李宏伟副主任还结合我所实际情况提出几点问题,并对我所执业律师提出一些指导性建议。

第一,关于某些社会焦点、热点法治问题、法治事件,律师如何发声、从何处发声、何时发声。针对这一问题,他指出我们律师与主流媒体的发声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要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就事论事。不要急于评论,要等待司法机关公开证据、最终法律关系后,再根据这个事实和证据,从主体、法律关系的角度找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建议。要摆正心态、全面、理智的考虑问题,这样律师执业过程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阔、越走越长远。

第二,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处理与法官、检察官、自己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的关系。他指出,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当中,对法官、检察官,我们一定要与其保持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对自己当事人,我们一定要以法律服务者的身份自居,为其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维护好客户关系;对对方当事人,我们一定要就法律讲法律、就事实讲事实,不要人身攻击,不要将冲突面、矛盾面转移到自己身上,要把握好分寸。

第三,如何处理与同事、合伙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这一问题,他指出,在工作中,我们一定用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打造理想化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而这要靠大家的共同维系、共同管理、共同创造。所以在处理与同事、合伙人的关系时,一定要互帮互助、合作共赢,有问题及时处理、有意见及时反映,做到无嫌隙,争取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把律所推向更广阔的空间。

通过这次会议,我们清晰的认识到到律师应该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恪守自己的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在法治的框架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将自己的价值追求更好地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