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执行主任刘学志受邀前往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投资人+EPC模式的实务要点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
为助力企业更好理解和运用 “投资人 + EPC” 模式,提升项目运作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2025 年 4 月 29 日,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刘学志受邀前往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 “投资人 + EPC 模式的实务要点与风险防范” 专题培训,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指导。

刘学志主任在培训中指出,”投资人 + EPC” 模式是在政策法规变化和业务发展需求的双重推动下应运而生的。随着政府对隐性债务的严格管控以及 PPP 模式监管的收紧,这一模式成为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融资与项目建设问题的新选择。该模式由地方国企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与运营,在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开发等领域应用广泛。

在详细介绍模式运作流程时,刘学志主任强调了各个环节的合规要点。从政府授权、公开招标,到项目公司组建、融资、工程发包及运营,每一步都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尤其要防范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在招标过程中,应确保公司内部流程合规,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并合理编制招标文件,明确各方权责。
针对项目公司运作,刘学志主任提醒要重视内部决策流程,明确注册资本金与项目资本金的关系,合理分配控制权,设置股权锁定期,并制定多样化的社会投资人退出机制。同时,若项目在建设期内终止,审计结算工作需提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障各方权益。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对此次培训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授课内容理论剖析深刻、实践指导性强,为集团在片区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项目运作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参考。
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法律支持。下一步,律所将持续深耕行业前沿问题,通过专题培训、合规体检、争议解决等多元服务,助力客户在复杂市场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城市建设与产业升级贡献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