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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郑州所举办《更高人民法院 更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解读专题讲座

   2021年8月14日上午,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在钉钉云课堂举办《更高人民法院 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解读专题讲座,河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河南刑事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导师,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闫广涛担任主讲,律所广大律师及实习律师聆听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中,闫广涛老师首先详细地介绍了窝藏、包庇罪概念、该罪的法律规定和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并结合实务,对窝藏、包庇罪中的裁判观点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与细致的讲解。

 

接着,闫老师结合案例对该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剖析:对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通过列举的方式细化之规定;对保证人在犯罪的人取保候审期间,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犯罪的人的藏匿地点、联系方式,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以窝藏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对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作假证明包庇的,以包庇罪从重处罚和对窝藏、包庇犯罪“情节严重”都作了深入解析。
 


 

闫老师对如何认定窝藏、包庇罪的“明知”的情节,窝藏、包庇犯罪的罪与非罪、一罪与数罪问题、明确为帮助同一个犯罪的人逃避刑事处罚,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的法律条款都给予了详细的讲解。

 

最后,闫老师结合实办案例对窝藏、包庇案件中尤其是刑事执业的风险及预防进行了细致的剖析与分享。

 

前不久,更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4次会议、更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法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此次专题讲座,虽然处于疫情期间采取了云课堂的方式,但受到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专题讲座非常及时和重要。本次讲座恰逢七夕节这个传统节日,讲座结束后,闫老师表示非常感谢律所的信任,并祝贺大家七夕节快乐!希望疫情期间大家深入学习新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下一步正确运用到法律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


   
               
               闫广涛老师简介


     闫广涛,男,汉族,中共党员,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更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河南刑事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外导师。在律所参与办理了诈骗类犯罪、涉黑犯罪、性侵犯罪、贪污受贿类犯罪等,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